更新时间:2025-06-18点击:866
上海期货交易所(以下简称“上期所”)是我国重要的期货市场之一,其集合竞价规则是期货交易的核心环节。集合竞价规则旨在提高交易效率,确保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。以下是上期所集合竞价规则的详解。
上期所的集合竞价时间分为两个阶段:第一个阶段为撮合阶段,时间为每个交易日开盘前5分钟;第二个阶段为非撮合阶段,时间为每个交易日开盘后至第一个交易时段结束前5分钟。在集合竞价时间内,所有未成交的买卖指令将被暂存,等待成交。
集合竞价价格的形成遵循以下原则:
优先原则:以最高买入价和最低卖出价成交,即最高买入价等于最低卖出价时,以该价格成交。
时间优先原则:在同一价格下,优先成交时间较早的指令。
数量优先原则:在同一价格和时间下,优先成交数量较大的指令。
在集合竞价阶段,成交规则如下:
撮合阶段:当买入价等于卖出价时,系统自动撮合成交,成交价格即为该价格。
非撮合阶段:在非撮合阶段,所有未成交的买卖指令继续参与撮合,直至集合竞价结束。
在集合竞价期间,部分交易限制如下:
禁止撤单:在集合竞价时间内,投资者不得撤单。
禁止大额申报:上期所对大额申报有一定的限制,以防止市场操纵。
在集合竞价过程中,若出现以下异常情况,上期所将采取相应措施:
价格异常波动:若价格波动超过规定范围,上期所将暂停交易,并进行调查。
系统故障:若系统出现故障,上期所将采取必要措施,确保交易正常进行。
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集合竞价规则是期货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目的是确保市场的公平、公正和高效。投资者在参与期货交易时,应充分了解并遵守集合竞价规则,以提高交易的成功率和安全性。
--- 注:以上内容为示例性文章,实际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集合竞价规则可能会有所不同,具体规则请以上期所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。